宁波市精神病院 医生4位、主任医师3位、副主任医生0位
宁波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是宁波市精神病院所属法医精神病鉴定机构。鉴定所于2007年5月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主要为社会提供包括精神状态鉴定、法定能力鉴定、精神损伤程度鉴定等在内的法医精神病鉴定服务。 鉴定场所面积262平方米,鉴定室面积142平方米,设有受理室、检查室、鉴定室和档案室等科室,功能分区明确;配备有心理量表测量仪、视频脑电图等专业法医精神病鉴定技术设备以及相关的医疗辅助设备。现有工作人员15名,其中具有司法鉴定人资格的5名,鉴定人助理3名;高级职称4名,中级职称5名,均具有丰富的精神病临床及精神司法鉴定经验。 多年来,我所依托医院的技术和管理资源,在上级各部门以及医院的统一指导下,坚持“依法执业、规范操作、诚信服务、质量第一”的服务宗旨,严格履行司法鉴定人员的工作职责,确保鉴定结果科学、准确、公正,受到了社会的广泛肯定。 司法鉴定所办公室联系人:金 辉 联系电话:87582311-8108 司法鉴定所负责人: 秦天星 联系电话:87582311-8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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