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 医生2位、主任医师0位、副主任医生1位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精神科是由天津市卫生局正式审批的,并已依法办理注册手续的三级甲等临床诊疗科室。于2002年12月1日正式成立并开始收治病人。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精神科共有共有病床55张,其中男病床39张,女病床16张。可收治各种精神障碍的患者,包括各种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躁狂症、抑郁症)、各种类型的情绪障碍神经官能症(强迫症、焦虑症、疑病症等)、各种类型的器质性精神障碍(老年痴呆、血管性痴呆等)、酒精及(或)药物依赖所致精神障碍以及其他类型精神障碍。我科病房环境整洁、规范,三餐可口(实行包餐制,每月150元饭费)。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精神科人员均经专科医院培训
河北省石家庄市健康路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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