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医疗协作门诊部”在区看守所正式挂牌
- 发布时间:2023-05-22 11:25:08 举报/反馈
为全面贯彻公安部、卫生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维护公安监管场所的安全与稳定,在区委区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经区府办积极协调,决定由我院在顺德区看守所设立“医疗协作门诊部”,建立具有顺德监管特色的“所院协作”运作机制。
为确保“所院协作”机制的实施,从今年7月1日起,我院派出了4名医生驻看守所工作,与监所医务人员共同肩负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入所健康检查、日常接诊、巡诊等医务工作,实行24小时在所值班制度。“所院协作”以来,顺德区公安监管场所与我院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了被监管人员就医“绿色通道”管理、每月集中会诊、传染病定期筛查等工作制度,全面实行新入所人员“五项检查”(血压、心电图、胸透、B超、血常规),加强和保障了被监管人员的身体健康。7月份以来,我院驻所医生凭借其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及时发现了3名极易引发猝死的重症病号,并迅速采取紧急救治措施,避免了被监管人员因病死亡事件的发生。
我院医师率先进驻区看守所,为“所院协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9月12日,我院“医疗协作门诊部”在顺德区看守所正式挂牌。区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洪锦华,区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梁燕娇,我院党委书记、院长陈小伍,以及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有关人员出席了挂牌仪式。
当天下午,区公安局与我院签订了《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与顺德区看守所医务协作协议书》,并向我院赠送了“鼎力相助,无私奉献”的牌匾。
“医疗协作门诊部”成立后,将积极配合区公安部门加强公安监管场所的医务管理工作,确保被监管人员“小病不出所、大病及时治”,为创建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区区公安局领导与我院领导一同揭牌。 |
区公安局代表与我院代表签订协议书。 |
区公安局领导向陈小伍院长(左)赠送牌匾。 |
“鼎立相助,无私奉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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