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动员暨培训大会
- 发布时间:2023-10-10 12:44:31 举报/反馈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由国务院2021年2月19日公布,5月1日正式施行。为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精神,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提高全体医务人员对条例的认识和理解,做到知法、懂法,维护广大参保患者的切身利益。
吴国忠副院长主持会议
医保物价科副科长赖巧红对《条例》进行解读
2021年4月27日下午,我院召开《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动员暨培训大会,院领导、全体中层干部约140人参加了会议,大会由吴国忠副院长主持,医保物价科副科长赖巧红针对《条例》出台的背景及各方主体应该承担的主要责任等进行详细的解读,并对2020年湛江市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进行通报。
吴国忠副院长强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医疗保障基金严监管的时代已经到来,大家要深刻领会《条例》精神,认真贯彻条例内容,确实履行《条例》职责,维护医保基金的安全使用,同时要求参会领导务必做好会议精神的传达,做到人人知晓,人人遵守。(赖巧红)
各科室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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