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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就医通 > 医院资讯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六四医院相关资讯 > 榴莲不能与哪些食物同时食用

    榴莲不能与哪些食物同时食用

    发布时间:2024-10-10 17:46:13 举报/反馈

    榴莲一般不建议与酒、温热性食物、高糖食物、海鲜、牛奶等同时食用。

    1. 酒:榴莲中的含硫化合物可能会影响酒精的代谢,增加醉酒和肝脏损伤的风险。常见的酒包括白酒、啤酒、葡萄酒等。

    2. 温热性食物:如羊肉、荔枝等。榴莲本身性热,与其他温热性食物同食,容易导致体内燥热之气加重,可能出现上火症状,如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等。

    3. 高糖食物:像巧克力、糖果等。榴莲糖分含量较高,再与高糖食物一起吃,可能会使血糖快速升高,对血糖控制不利,尤其对于糖尿病患者。

    4. 海鲜:如螃蟹、虾等。榴莲富含维生素 C,而海鲜中的五价砷可能在维生素 C 的作用下转化为有毒的三价砷,不过正常食用量一般不会引起中毒。

    5. 牛奶:榴莲和牛奶同时食用,可能会增加胃肠道负担,引起消化不良,出现腹胀、腹痛等症状。

    总之,虽然榴莲与上述食物同时食用不一定会立刻产生严重后果,但为了身体健康,尽量避免同时食用。如果不小心同食后出现不适,应及时就医。

    文章来源: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六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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