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
莱芜市人民医院 医生0位、主任医师0位、副主任医生0位
莱芜市人民医院伤残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01年10月23日,由山东省司法厅审查批准并备案。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自2005年10月1日开始实施以来,即开展工作。于2007年、2010年积极参加、通过了司法部组织的能力验证项目,2010年11月顺利通过了山东省资质认定评审(全省第六家、莱芜首家);并在历年年底考核工作中均获得检查组及市司法局的高度认可。鉴定的主要范围是法医临床鉴定,接收来自法院、律师事务...